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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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八)
检 察 工 作 报 告
--- 2015年2月4日在固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清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21件658人,审查批准逮捕305件45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23件860人,依法提起公诉531件714人。对“10.14”麻永东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在重点打击侵害人身权利、侵害财产权利、毒品犯罪和交通肇事类犯罪的同时,积极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新类型案件。结合执法办案,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协作配合,主动参与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重点地区和领域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固原”建设。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8件76人(其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1件68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8人),法院已做有罪判决5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4.11万元。深入推进“黄河预防工程”、民政专项预防和预防“六进”活动,预防调查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件,通过检察建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价值300余万元,调查报告被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重视并作出批示8次。积极开展“三百”警示教育活动:配合市纪委组织180多个单位、7800余名党员干部深入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固原日报》社共同举办“移动4G杯”预防职务犯罪有奖征文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预防的氛围;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开展警示教育讲座149场。落实《固原市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与市纪委、市法院系统共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12场1500余人(次),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和情节轻微犯罪,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72人,不起诉2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9人、撤销不当立案21件,依法追捕7人、追诉9人,追加漏罪9起、漏犯9人,减少罪行2起。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6次、审判活动违法1次,发出检察建议71份。提请刑事抗诉6件10人,支持抗诉3件3人。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8件,提请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5件。审查监狱提请“减、假、保”案件553人,审查法院裁定减刑445人,派员出庭监督减刑、假释庭审案件172件。认真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发现纠正监狱提请减刑不当44人,建议收监执行4人。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5份,书面纠正违法7份。全市无监管安全事故和超期羁押。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创新社会治理
——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固原市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两优”发展环境实施意见》、《固原市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察工作保障服务大局的模式、机制和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稳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型案件,批准逮捕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安全类犯罪53人,立案查办涉农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职务犯罪24人。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两类犯罪案件7件12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监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10件10人。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起诉建议14件,督促收回国有资金6314.5万元。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共办理群众举报、控告和来信来访315件(次),两级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491人(次)。新建巡回检察室5个,基层“巡回检察”工作联络站增至98个,通过巡回检察发现职务犯罪线索8件,化解矛盾纠纷247件,集法律政策宣传咨询、举报申诉受理、矛盾纠纷化解于一体的巡回检察工作体系初步形成。建立与公安、法院等多部门一体联动的协作机制,对26件47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州区南关街、西吉县兴隆镇等7个社区矫正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巡查,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1人、缓刑期间重新犯罪1人,严防脱管漏管,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工作,共救助54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38.18万元。制定推行的《关于做好全市检察机关涉检信访重点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被市委政法委转发全市政法机关学习借鉴。
三、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保障严格规范执法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办案机制,实行内部侦、捕、诉一体化机制和异地办案、指定管辖等方式,有效提高突破复杂案件、大案要案能力,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40件,要案1人,大案率为85.1%,同比上升122.2%。在全市开展“查办乡镇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挤占、挪用、截留涉农专项资金”专项活动,立案查办渎职案件数同比上升166%,工作经验被自治区检察院向全区检察机关推广。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会签《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会议纪要》、《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工作协调配合办法》、《关于建立配合协调机制的若干意见》等协作配合制度,进一步规范侦查取证、案件移送、量刑建议等工作,强化配合、制约,形成司法合力。两级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78人(次);提出量刑建议589人,法院采纳率为90.7%。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工作,提前介入刑事案件31件,纠正派出所不当执法情形33件(次)。探索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审查案件19件,审查后提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8人。
——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扎实推进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改,40项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具体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完善《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办法》、《自侦部门办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办法》、《关于认真执行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有关规定》等18项办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等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案件管理,对受理的所有案件统一分流办理,全程网上巡查,动态监督办案流程,结案定期逐案评查,综合考评通报,落实办案质量责任,共评查各类案件1372件,发出办案流程监控通知书11份,点名通报办案单位18次、案件承办人61名、案件36件,全部记入个人执法档案,案件管理和规范执法的倒逼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年没有出现法院判决无罪案件。
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接受监督积极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审议,配合市政协对“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定期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督刑事司法救助工作。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阅《检察日报》、《固原检察》等报刊杂志,分批邀请1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实地观摩检察工作,及时办理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24条。认真落实审议视察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积极改进检察工作。
——检察执法公开透明。扎实推进“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制定全市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标准,细化各执法办案环节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检察微博已成为固原市有影响力的政务微博之一。全面推行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完善和深化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通过重大案件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在互联网公开,推动检务公开内容从检察职能公开向检察权运行公开转变,从执法结果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动态公开转变;共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123份、案件信息590条,律师预约33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力促执法公正。
五、狠抓过硬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形象
——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把理论武装、党性教育、纪律要求、作风建设和整改落实贯穿各项活动始终。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固原市“十项规定”和“八办”要求,严格落实《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执法办案、在岗出勤、公务接待、警车管理使用、接触人民群众言行、司法礼仪及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进行经常性排查和检务督察;踏实开展“三同六送六帮”活动。检察干警政治定力、群众观念、执法为民理念、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队伍素质形象建设。坚持从严教育培训,围绕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及《检察机关执法基本规范》等内容,积极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参加高检院、区检院及市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935人(次);组织开展公诉案件庭审评议、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司法警察大练兵、业务部门检察人员学练赛等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大课堂活动87期820人(次),检察干警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稳步提高。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个集体和51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彭阳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市检察院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第四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伴随固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全市检察工作也迈上了新的台阶。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对市委的坚强领导、对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对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解放的力度、干警执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要求,争先创优、全面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够大、措施不够多,法律监督成效不够明显等制约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此,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区市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三届六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动力,以继续深化“三优五好四型”建设为抓手,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助推依法治市,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固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固原实际和检察工作实际,领会思想、把握实质,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认清发展新形势,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强市富民”主题以及“坚持四项要求,推进六个重点,建设四个固原”的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市改革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投入依法治市
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立足执法办案,加强协作配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具体职责履行中,更加注重严厉打击传销、贩卖毒品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打击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和创业者利益的犯罪,推动形成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更加注重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加注重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措施,进一步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更加注重查办影响固原经济社会发展、危害战略推进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家投资安全,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更加注重监督纠正以罚代刑、违法立案,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司法腐败,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平安固原、法治固原建设。
三、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扎实开展高检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和执法基本规范履行职责,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司法。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业务部门和办案环节,认真查找、整治执法办案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八个方面的不规范问题。落实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突出案件质量评查,继续深化检务督察,不断提升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全面建成两级院服务型窗口,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组织开展以“守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检察机制;继续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严格公正行使检察权,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四、继续坚持从严治检,夯实检察改革基础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牢记“四个必须”、坚持“六个并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持续聚焦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守职业良知,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有针对性的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定不移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工作。继续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和各种形式层次的全员教育培训;继续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努力培养各类高素质人才,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吃透政策精神,明确目标任务,积极配合推进检察改革;严格落实高检院系列配套规定,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合完成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认真学习试点单位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固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名词用语注释
1、预防“六进”:是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行业、进学校。
2、“三百”警示教育:是指市检察院在2014年内提出的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活动载体。即配合市纪委组织全市100个以上单位党员干部到监狱和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固原日报社、市移动公司等单位共同组织开展的百篇“移动4G杯”预防职务犯罪有奖征文活动;组织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开展100场以上警示教育讲座。
3、终结性法律文书:是指检察机关不立案、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申请(民行)决定等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的合称。
4、律师预约:是指检察机关通过电话或 “律师预约平台”等方式,方便、保障律师行使阅卷权等诉讼权利,积极探索保障人权、服务群众的新举措。
5、三优五好四型:是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的简称。具体是指“全力创优发展环境、创优监督业绩、创优工作机制(三项创优)、着力打造思想政治好、专业素养好、工作业绩好、为民服务好、执法形象好队伍(五好打造)和强力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专业型检察院创建(四型推进)”。
6、五个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法队伍的新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了进一步强调。
7、四个必须:是指检察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必须受到监督制约;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及执法环境、执法能力、执法保障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努力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
8、六个并重:是指要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始终坚持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